法语公共等级考试报名时间表(定了!明起报名)

2023-06-08 14:06:01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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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4日),国家公务员网发布关于招收中央及直属单位2021年考试公务员的公告。以下为——号公告全文

资料图/视觉中国

2021年度考试招录一级高级职员及以下及其他同等职级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除部分特殊岗位和专业性强的岗位外,中央及省直单位主要招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立10%-15%的拟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 “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及服役5年以上(含)的退役军人) 和大学毕业生。困难偏远地区县(区)级及以下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基层考招工作的意见》要求——“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采取较低的学历要求,放宽专业。要求、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验、单独划定笔试及格分数等措施,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推动劳动力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部队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军人在部队现役服役经历、离校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或企业实习的待业高校毕业生和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的,在直属市(州)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验计算至2020年10月。

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各级公务员录用工作中被裁定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一律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被录用后,不得应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务,不得应聘领导成员为夫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三人以内的领导成员几代人,或近亲。雇主的立场。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构招录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单位2021年公务员考试招录指南》(以下简称《招录指南》 ”)。 2020年10月14日后考生可通过中央及直属单位2021年考试招录公务员专用网站(以下简称考试专用网站,http://bm.scs.gov)查询.cn/kl2021).

当您需要咨询《招聘须知》中的专业、学历、学历、资历、基层工作经历、备注等内容时,请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招聘机构的咨询电话可在特设网站查询。

报考政策、报考网络技术、考场安排等事项详见《2021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考试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

(二)网上报名

考试主要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考试申请。考生可于2020年10月15日8:00至2020年10月24日18:00登录特考网站提交考试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相同。报到时,考生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伪造、伪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请考生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特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应聘其他岗位。 10月15日8:00至2020年10月24日18:00期间,如申请未通过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可申请其他职位。 2020年10月24日18:00至2020年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或未通过

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

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来源: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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